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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地方海事為新興旅游業(yè)保駕護航
2016-08-16 
        

        鹽城地方海事為新興旅游業(yè)保駕護航

        8月11日,江蘇省鹽城市地方海事局以文件的形式向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通報關于加強新洋港和大洋灣、串場河旅游項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雙方交換了8月7日下午的安全檢查情況,肯定了城投公司對擬開通的新洋港和大洋灣、串場河兩條水上旅游航線前期大量工作,包括抓緊辦理旅游公司及船舶的相關證書、證件,加強安全設施設備配備,強化人員配置和安全責任落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安全管理建議,從而為保障擬開通的旅游項目水上交通安全奠定基矗

        今年,鹽城市以生態(tài)旅游發(fā)展為重點,以全域旅游發(fā)展為目標,以國際化品牌發(fā)展為方向,著力推進“精品線路建設、景區(qū)創(chuàng)建提升、鄉(xiāng)村旅游富民、旅游市場拓展、公共服務優(yōu)化、文明旅游倡導”六大工程。為確保涉水旅游項目早建成、早達效,鹽城市地方海事局采取聯(lián)合開展暑期現(xiàn)場安全檢查、強調落實游船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城投公司加快建設安全設施、監(jiān)管協(xié)調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隱患等措施,依法為涉水旅游項目水上交通安全“保駕護航”。

        該局建議,城投公司要進一步明確游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主體,補充、完善明確船舶安全管理責任的文書,依法辦理登記;協(xié)調地方政府落實禁止在該河段設置漁具捕魚,禁止?jié)O船、農用自備船駛入,協(xié)調搬遷砂石碼頭等措施,對水上表演水域范圍進行重新劃定、隔離;與軍用油庫碼頭建立溝通協(xié)調機制,減小供油船停泊、作業(yè)與游船航行的相互干擾;劃定游船在新洋港航行專用水域,禁止捕魚作業(yè),禁止其他船舶擅自駛入、航行、停泊。

        同時,該局提出,城投公司要加固碼頭,在游船碼頭設立安全警示牌和乘客須知牌;優(yōu)化游船登船方案,適應水位變化后碼頭與游船船頭高度之間的落差變化;在游船集中停泊點配置固定消防器材;對大洋灣河道上的橋梁設置防碰撞設施;停止使用無證小艇,消除水街碼頭北側水域不明電纜隱患;繼續(x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關審批、備案手續(xù);新洋港和大洋灣航線在相關安全措施未落實、安全隱患未消除、未取得航線核準之前,不得運營,確需試航,必須在防護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方可進行。

        (趙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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