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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故意遮擋車牌兩司機各被扣12分
2016-04-07 
        原標(biāo)題:高速路故意遮擋車牌兩司機各被扣12分

        華商報訊(記者賀秋平)4月2日到4日,逢清明小長假,也正是人們外出旅游踏青的好時候。為了保障小長假期間高速公路的暢通和出行市民的安全,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交大隊廂寺川中隊加強了巡邏密度和對嚴(yán)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4月4日,民警在高速公路上執(zhí)行分流車輛任務(wù)時,僅1小時就查獲兩起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嚴(yán)重違法行為。

        4日11時20分許,在包茂高速西安方向K644處,李某駕駛陜K號牌照小型越野客車,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見前方廂寺川中隊民警在包茂高速與青蘭高速互通立交(廂西堡立交)處分流車輛,擔(dān)心被查,就停在應(yīng)急車道內(nèi)將遮擋號牌的迷彩布取掉,可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被警車配備的車載攝像儀記錄,面對證據(jù)李某承認(rèn)自己為了逃避測速設(shè)備拍攝,故將自己的車牌用在洗車店購買的迷彩布遮祝4日12時15分許,在包茂高速西安方向K644處,吳某駕駛陜J牌照小型轎車,同樣因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被查。

        廂寺川中隊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guān)規(guī)定分別對駕駛員李某、馬某各作出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的決定。民警提醒廣大駕駛?cè)藛T,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勿存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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