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擬將長期收費網(wǎng)友:哭窮起作用啦?
2015-07-27
7月21日交通運輸部今日起就《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擬對收費期限作調(diào)整。按照相關規(guī)定,高速公路或?qū)㈤L期收費。
高速公路擬將長期收費網(wǎng)友:哭窮起作用啦?
收費期限調(diào)整涉及三個方面:①政府收費高速公路償債期按實際償清債務所需時間確定;②特許經(jīng)營高速公路經(jīng)營期限一般不超30年;③償債期、經(jīng)營期結束后,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養(yǎng)護管理收費。
另外,政府收費公路中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但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市區(qū)最長不得超過20年。
讓人困惑的是,高速公路難道不應該屬于基礎設施么,為什么還要長期收費難道是高速公路之前的“哭窮”起作用啦?
這要從PPP模式講起。BOT,BOOT等廣為人知的政府部門和承建方等相關方的基礎設施建設結構,都是廣義上的PPP。都是政府在不同程度上以特許權或者特許經(jīng)營權和少量(相對于整個工程款和融資費用、運營費用等來說)財政資金作對價,吸引社會資本和私人部門的廣泛參與,從而達到的私人部門獲利而政府也能減少財政壓力的效果與目標。
但是,社會資本之所以自愿參與自然是因為有利可圖;政府所減輕的財政負擔其實也是以出讓特許經(jīng)營權做代價的,這意味著在私人部門運營或所有的期間,政府無權以公益化的方式讓這些PPP模式下的基礎設施無償為百姓服務。這恐怕有些讓人生疑,難道政府省下來的錢是讓老百姓去付嗎
并非如此。政府的財政資金也是來自于稅收,就算是由政府承建,資金仍然還是在納稅人的頭上。PPP模式幫助政府提高了資金的運作效率,減少了尋租(也有在這一點上持不同意見的),還減少了財政壓力以及由此可能引發(fā)的政府債務危機??梢哉fPPP確實是“三贏”的,也更市場化的基礎設施建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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