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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吉高速曝光臺之“未隨車攜帶駕駛證”
2015-06-30 
        

        消費日報網(wǎng)社會民生頻道山西訊(記者賈小海通訊員朱向師)2015年6月28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十大隊民警在青蘭高速1046KM,壺口主線收費站查獲一起“駕車上路,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

        2015年6月28日下午16時40分許,我民警在吉縣收費站查車時發(fā)現(xiàn)駕駛?cè)送跄绸{駛的車牌為晉L的小型轎車,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被我大隊民警當場查獲。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交警部門對駕車上路,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處以200元罰款,記1分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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